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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章 吃羊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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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风呼啸的夜…..

长城以北的草原上,一支六百人的队伍摸黑前行…..

大概在凌晨两点的样子,这支队伍停了下来,在他们前方许里的地方,有一堆灰黑的穹庐。(穹庐:游牧民族居住的毡帐。以穹为顶,以庐为居!也就后世所说的蒙古包。)

“太守,那就是塔赫部!”

成廉趴伏在隆起的小山包上,嘴里叼着一根草秆,对趴在他身侧的赵云低声说道。

赵云眼中寒芒闪耀,鲜卑人!礼尚往来的时候到了!

赵云回首对趴在身后的曹性道:“子善你射技最好,就由你领着精骑守在外面,一旦发现有逃出来的鲜卑人,无论如何也要杀掉!明白吗?”

来抢鲜卑人,赵云很清楚,这就是在玩火,一旦让鲜卑人知道是代郡汉人干的,那将是无尽的报复,苟延残喘的代郡承受不了这样的怒火;这就是成廉一直不赞成赵云这个疯狂想法的原因。

但现在赵云没有办法了,与其饿死,不如去喝鲜卑人的血。

而且,世间之事,高风险,高回报!

不博一下,哪有什么未来?

曹性坚定地点了点头,一副保证完成任务的样子。

赵云对另外四人道:“咱们五个,每个人领一百人;成县尉你和元绍去塔赫部东面,阿苍南面,元福西面,我去北面。”

赵云的计划很简单,以四个方位成包围之势夜袭塔赫部,而曹性则领着机动性最强骑兵在外捡漏,确保一个鲜卑人也逃不掉。

最后,赵云语气冷厉道:“记住,一个不留!”

呼呼的风声,越来越大!

赵云提着银白色的龙胆枪,领着一百军士,小心翼翼靠近塔赫部营地….

鲜卑族的强大,使得鲜卑人也越来越自大,汉人在他们眼中就是可以随意践踏的种群;就连塔赫这种两千来人的小部落,偶尔都会跑到代郡耀武扬威一番。

塔赫部落首领叫塔里卡,今年三十多岁,他之所以到代郡边境放牧,其实是在大草原内部混不下去了;草原上不变的真理,就是弱肉强食,大部落吞并小部落是常有的事情,特别是在大单于檀石槐死后,野心勃勃的各方大部落,将獠牙伸向了周围的小部落,扩充实力。

而小部落自然不甘心被吞并,于是很多小部落就放弃了原来的领地,纷纷往边缘地带迁徙,像塔赫这样的小部落,在代郡以北的边境上就不下十五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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